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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民应该怎么当?

Monday, February 7th, 2011

2009年4月份的时候我写过一篇文章《良民也当不下去了》,因为豆瓣出台小组管理的新规定,使得我在豆瓣建立的人肉搜索引擎小组面临被冻结的命运。
7月份之后,小组被冻结,豆瓣提示:你拥有的小组成员达到5000人,需登记组长信息。

尽管我的个人信息不是什么了不起、查不到的秘密,但我就是不想配合提供个人信息,我觉得不应该轻易屈从于未知的权力部门通过服务方转嫁来的压力。所以之后只能暂时放下小组不管。

但是从去年7月份至今,一直有人发豆邮问我能否加入小组,我也觉得少了一个帮人一点小忙的渠道怪可惜的,最重要的是,小组被冻结后连小组公告和置顶贴都无法修改,身为组长我无法向全体组员解释来龙去脉和提供转移小组的信息。
因此,不如还是想办法让小组解冻,在不配合提供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恢复服务。

在我的理解中,小组是因为人员超过5000而被冻结的,既然如此,清理掉一些已经被注销的、长期不活跃的用户,始终保持人数在5000以下,总可以恢复小组正常活动了吧?
当时小组的人数好像是6000多(具体数字忘记了),花了差不多一周时间才清理到5000以内。

但是小组仍然保持冻结状态。
于是我郁闷了,茫然了,好奇了,难道还需要给豆瓣官方知会一声申请小组解冻?或者冷冻小组是另有原因?

首先,我在豆瓣社区帮助中心的站内询问页面上提问,因为没有历史记录功能,所以我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提交的解冻申请了。反正连续提交两次之后等待数日都没有看到豆邮中有任何答复。

然后是1月13日,只好开始向豆瓣帮助邮箱发邮件询问。

第一封邮件依然没有答复,第二次1月18日的邮件在20日得到答复如下:


你所反馈的小组因含有社区指导原则中豆瓣不欢迎和不允许的内容,依据小组管理细则第5条之规定,所以该小组现在处于停用状态。

截图见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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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小组管理细则第5条的内容是什么呢?


遇到特殊情况或政府相关机构要求时,豆瓣保留处置或解散任何小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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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豆瓣官方主动处置小组还是应政府相关机构要求被动处置小组呢?我看不出来。
因为具体什么内容引发的特殊情况导致组长本人也没有收到过任何警告、小组既不记违规、也不只是暂时停用15天就直接冻结呢?我还是看不出来。

于是我只好进一步向豆瓣求证,1月20日再次发邮件询问:


请问不欢迎和不允许的内容具体是什么,可以在回复中提供吗?
请问是政府相关机构要求停用吗?有提供停用的理由吗?能否提供具体下达指令的政府机关和申诉联系电话?
小组规范已经明确规定不进行涉及个人隐私的搜索,在小组管理时也做到了严格管理。如果是因为“人肉搜索”这个原因被要求停用,豆瓣作为服务方应代为申辩,或通知小组组长并提供申辩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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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世界观里,管理方进行任何惩罚都必须给出相应的理由,因为管理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提醒被惩罚者在将来需要遵守什么规则。
如果不告知明确的理由,指出是因为哪些内容违反了哪些规则,划出“应该做”和“不应该做”的清晰边界,如何保证被惩罚者不会再犯?
另一方面,只有理由和规则明确了,才能对理由和规则是否合理提出质疑,进而优化规则。

除非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因为政府部门的压力而停用小组,这样解释权就不在服务方豆瓣的手上。
倘若真是如此,为了避免有人说什么站着说话不腰疼啊、在中国这种特殊环境下让服务方去面对政府部门是不负责任的作为啊,我提出希望能够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系方式——绕过豆瓣我自己去交涉总可以了吧?

但这次豆瓣没有回应。

究竟是豆瓣觉得冻结一个小组还要给出具体违规的内容是什么太费事,还是真的因为涉及“政府相关机构”于是不方便答复?
如果是前者,我还是应该再去信询问,因为你看,之前至少要询问两次才能得到答复;
如果是后者,那我更要去信询问了,眼看着线索的最后一步中断,总要有个明确的答案吧。

于是1月25日再一次去信,并且补上一句:


如果不方便或者不愿意提供进一步的信息,也请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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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一直到今天(2月7日),豆瓣仍没有回信,从唯一一次反馈的效率来看,应该不是客服人员没有收到,看来很难得到更进一步的信息了。
我也只能对组员和希望加入小组的豆友们说,作为一名普通的用户,在正常渠道范围内我已经尽力了。谁来告诉我,接下来良民应该怎么当?

良民也当不下去了

Friday, April 17th, 2009

看到有人在 twitter 上提起,才在豆瓣的首页发现还有这么一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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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担任组长的小组人数超过5000人就要提交组长身份信息?凭什么?

点进去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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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了使组长对小组的讨论话题能进行有效管理,人数达到或超过5000 (含)的小组,组长需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个人信息受到“隐私原则”保护)进行身份验证。通过组长身份验证后,小组可继续增加新成员。(2009年5月1日起生效)

要求组长提供的身份信息包括:真实姓名、住址、手机号

然后去查阅一下隐私原则

不经过你明确的允许,豆瓣严格确保不在网站的任何页面公开,也不向任何外部实体和个人透露你的个人信息和email地址。你的email地址的用途限于辨别你的身份和保证在你忘记密码的时候能恢复你在豆瓣的身份和数据。

  只有两种情况例外:

  1. 你通过豆瓣邀请朋友时,你的email地址将在豆瓣发出的邀请email中出现,使你的朋友能够辨别邀请的来源。

  2. 政府执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有权要求豆瓣提供你的注册信息。

  豆瓣将在网站大的更新或紧急意外出现时向你发出email. 除此之外任何向你email的发送必须经过你明确的许可。

那么我想问几个问题:
1、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人数达到或超过5000 的小组组长提供个人真实信息,这里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是哪些?
2、这样的措施就能够使组长有效管理小组了吗?

对这样的措施和理由,我无法认同,我的原则是,在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尽量不透露身份信息给没有制约的监管者。
既然我无法改变所谓的法律法规,也无法替豆瓣承担压力,那么唯一的出路就只能是让我管理的小组停止发展,或者让那些不介意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人代替我成为组长了。

是的,豆瓣夹在网络监管机构、开放的小组服务和各种活跃用户三方的缝隙中确实是很不容易,所以我在管理的“人肉搜索引擎小组”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搜索要求都是毫不留情的尽快删除,同时尽量不做可能危害豆瓣生存的事情。然而现在这种“良民”也当不下去了,我担心别人利用人肉搜索侵犯个人隐私,自己却要供出隐私信息,这么玩下去还有什么意思?

如果你想成为豆瓣人肉搜索引擎小组组长,请和我联系,给我一些说得过去的理由就行。这不是一个多么牛的小组,但至少帮助过一些人。

还不够深入?

Sunday, February 24th, 2008

如果我的书友也喜欢看电影听音乐,我觉得不错;但是如果一个人只喜欢看电影听音乐,却讨厌看书,我会比较排斥。这就是为什么到现在我都不喜欢豆瓣加入与书籍无关的内容类型,就因为可能出现后一种的情况,一些人不是为了书籍而来。

但小组、社会功能的出现又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最初的豆瓣只能是工具,是在最初的新鲜感过去以后不能吸引用户长时间停留的工具,需要这些功能把用户联系起来,形成更多互动,这是分散的书籍条目(顶多有个相关性计算和豆列)做不到的。

既然如此,那么豆瓣能不能提供更多的书籍相关的工具?吸引那些为了书籍而来的用户,因为书籍相关的应用而逗留更久?
比如每本书阅读起止时间点的展示工具?无版权、获得版权的书籍的在线阅读、在线批注、修订?诸如此类?在其他内容的服务摊开之前可不可以再把书籍方面的服务做得深入一点?

流行语出处

Thursday, February 21st, 2008

在豆瓣人肉搜索引擎小组人数快要突破400人的时候,我注意到一个好玩的现象,那就是除了找书找电影找音乐等等之外,还有两则求助询问流行语的出处:
“我看好你哟”语出何处?
[提问]你才。。你们全家都。。语出何处?

由此想到,有没有人专门收集这种流行语的出处,编纂成册呢?这种信息放到维基百科或 Wikiquote 上面是不是都不够正规呢?

豆瓣快速注册界面

Saturday, December 22nd, 2007

很久以来一直存在的问题不吐不快。每次在豆瓣要以未登录状态进行什么操作,就会出现类似这样的快速注册界面(有时候记住登录状态会失效):
Photobucket

于是我不得不再点击登录的链接跳到另一个页面完成登录操作。可是,为什么不在快速注册界面上也提供快速登录的选项呢?

另外,不支持组合标签的所谓标签系统比多级文件夹/多级目录系统差多了。

最后,有感于在好几个同性质的站点提问找东西太分散精力,不如集中在主题明确的社区交换信息来的方便,所以在豆瓣建了这个“人肉搜索引擎”小组,欢迎豆瓣注册用户加入,并贡献问题和答案。
短短几天,成员已经快要超过100了,比我预期的要快啊。虽然问题解决率并不高,但随着成员人数增多,应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满意而归吧。
最重要的问题是,成员无法跟踪自己参与的话题,豆瓣的小组论坛无法有效的区分未解决和已解决问题,并不适合这种类型的应用。